實用!“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全攻略 | |
發布時間:2021-10-25 09:42:27 | 瀏覽次數: | |
Q1:雙胞胎是否可以按照獨生子女的標準享受扣除? A:雙胞胎不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標準享受扣除。雙胞胎兄弟姐妹需要共同贍養父母,雙胞胎中任何一方都不是父母的唯一贍養人,因此每個子女不能獨自享受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
Q2:非獨生子女,父母指定或兄弟協商,能否以某位子女按每月2000元扣除? A:不可以。 按照規定,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間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 Q3:納稅人父母年齡均超過60周歲,在進行贍養老人扣除時,是否可以按照兩倍標準扣除? A:不能。 扣除標準是按照每個納稅人有兩位贍養老人測算的。只要父母其中一位達到60歲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數計算。 Q4: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離異后再婚的,如何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A:對于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離異后重新組建家庭,在新組建的兩個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沒有納稅人以外的其他子女進行贍養,則納稅人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標準享受每月2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獨生子女享受扣除。 Q5:非獨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獨生子女贍養老人扣除2000元/月? A:一個納稅年度內,如納稅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獨生子女贍養老人標準2000元/月扣除。如納稅人的兄弟姐妹在2019年1月1日以前均已去世,則選擇按“獨生子女”身份享受贍養老人扣除標準;如納稅人已按“非獨生子女”身份填報,可修改已申報信息,已按非獨生子女身份扣除少享受的部分,可以在下月領工資時補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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