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內蒙古自治區契稅具體適用稅率3% | |
發布時間:2021-06-16 17:59:56 | 瀏覽次數: | |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內蒙古自治區契稅具體適用稅率等事項的決定 (2021年5月27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授權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對我區契稅具體適用稅率等事項作出如下決定: 一、我區契稅具體適用稅率為百分之三。 二、對下列情形免征或者減征契稅: (一)因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其成交價格未超過土地、房屋補償費、安置費的,免征契稅;對超出部分征收契稅。 (二)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權屬的,免征契稅。 三、本決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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